12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今日发布关联交易公告,该行拟同意新光大中心项目回表处置方案。新光大中心项目分别于 2015 年 6 月及 2016 年 11月投放,为资管新规1前的理财存量资产,融资方为项目公司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恒兴业)和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恒业),资金用于通州新光大中心项目建设。增信方式主要包括土地及建筑物抵押、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等,抵押物评估价值约 76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余额 38.24 亿元(其中,一期项目余额 25 亿元、二期项目余额 13.24 亿元)。项目此前已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表为落实监管要求,不涉及新增授信,保持原有业务结构,融资利率执行原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