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 12 月 23 日讯(通讯员 成吉民 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近日,江苏七〇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下称 " 江苏七〇七制药 ")发布严正声明,剑指多个电商平台出现假冒该公司 " 五仙膏 "" 长春益寿膏 " 的非药品类产品,部分商家擅自冒用企业名义声称系其生产。该行为不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更对消费者用药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目前,该企业已启动法律程序,坚决打击相关侵权行为,并向广大消费者作出购药提醒。
声明指出,近期市场上出现的侵权产品,以 " 五仙膏 "" 长春益寿膏 " 为名销售,但实际并非药品,而是食品、保健食品或普通膏滋等非药品类别。这些产品擅自使用 " 江苏七〇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 或 " 江苏 707" 的企业标识,严重混淆消费者认知,违反了国家 " 食品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 " 的相关规定,同时侵害了企业的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非药品产品若被消费者当作正规药品购买使用,可能因成分、功效不符影响病情,甚至引发健康安全问题。

为帮助消费者准确辨别正品,声明明确了两款药品的唯一法定身份信息:" 五仙膏 " 批准文号为 " 国药准字 Z32020761"," 长春益寿膏 " 批准文号为 " 国药准字 Z32020759",均属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非处方药(OTC),正品包装及瓶身标签上会清晰印有 "OTC" 标识及对应批准文号,消费者可通过该特征初步核验产品真伪。
江苏七〇七制药在声明中强调,公司从未生产或销售过任何以 " 五仙膏 "" 长春益寿膏 " 命名的非药品类产品,对于市场上侵权产品的质量、功效及可能引发的一切问题,企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针对此次侵权行为,企业已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将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侵权方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坚决维护市场秩序与自身合法权益。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与权益,企业特别发出购药提醒:
一是购买时务必仔细核对产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Z32020761" 或 " 国药准字 Z32020759")及生产企业名称 " 江苏七〇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确认 "OTC" 标识齐全;
二是务必通过正规药店或企业官方授权渠道采购,官方授权渠道可通过公司官网(【公司官网网址】)查询,或致电官方客服中心(【官方客服电话】)咨询,切勿轻信非正规网店的 " 同款 " 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