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 12 月 28 日讯(记者 郭一鹏) 乘客打开车门下车,结果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骑车人摔倒受伤。因未靠边停车,且未提醒乘客下车注意观察,最终交警认定出租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责。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了这一事故案例,据介绍,在道路交通安全中,驾驶人对车辆及乘车人的行为负有管理义务。
前不久,安徽淮南。刘某驾驶出租车行至某小区路口临时停车,副驾驶乘客开门下车时,将一辆正好行经此处的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骑车人受轻伤。交警调查认定,刘某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且未提醒乘客下车注意观察,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提醒: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记者注意到,相似的事故时有发生,在交警判定驾驶员承担全责后,也有人对此不认可,那么会重新定责吗?徐某驾车搭载乘客徐某行驶至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南路时,将车停靠在路边,车身与路边留出大约 1 米的空隙。就在这时,60 岁的刘某骑车沿该路段同向行驶,恰好从这 1 米的空隙经过。突然,车内乘客打开了车门,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提出异议,申请复核,交警部门最终维持原认定结果。
据介绍,在道路交通安全中,驾驶人对车辆及乘车人的行为负有管理义务。像以上两起案例,作为机动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时未确保车辆停靠位置安全、未对乘车人的开门行为尽到提醒或制止义务,其停车行为为“开门杀”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下车时可以用远离车门一侧的手开门,转头观察车辆侧方和后方通行状况,在确认避免妨碍他人通行时方可下车。”一位事故交警谈及“开门杀”时提醒,仅靠一个正确的开门方法远远不够,驾驶人、乘客、骑行者和行人都需要增强安全意识,这样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交警提醒,驾驶人要养成文明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停车位置,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同时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要先看清车辆前后左右的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下车。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与此同时,行人和骑行者要遵守交通规则,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要注意防范车门突然开启。事故交警提醒,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 80—100 厘米,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 1 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步行、骑行人员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