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4 日,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作出罚没 13.2 万余元的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为维系与嵩明县水务局原局长李俊森的关系,于 2021 年、2022 年中秋前后两次赠送 2 瓶西凤酒、1 块牛干巴和 1 盒普洱茶,礼品价值 370 元。在李俊森关照下,该公司 2024 年承揽了嵩明县水务局两个水利项目 4 个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获利 11 万余元。

据介绍,当事人为保持和当时嵩明县水务局局长李俊森的良好关系,2021 年和 2022 年中秋节前后,用公司资金购买礼品(2 瓶西凤酒、1 块牛干巴和 1 盒普洱茶),分两次向李俊森赠送礼品,价值 370 元。2024 年,当事人承揽了嵩明县水务局相关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局长李俊森是该相关水利工程项目招标单位负责人。

2024 年 1 月和 3 月,在李俊森的关照下,帮助当事人获得了较大的竞争优势,先后承揽了嵩明县水务局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和应急补水工程项目两个项目 4 个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并收取招标代理费用,实际获利 112651.92 元,违法所得为 112651.92 元。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成立于 2018 年,经营范围为接受公司委托在公司经营范围和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如下:没收 112651.92 元;罚款 20000 元。以上 1、2 项罚没款合计 132651.92 元。

据嵩明县融媒消息,此前的 2025 年 2 月 8 日,嵩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李俊森被免去嵩明县水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