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 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 银行 安康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表显示,陕西 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库、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征信、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64. 6万元罚款。张某(时任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该行违反征信管理 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 期 |
公示期 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
1 |
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安银罚决字〔202 6〕2号 |
违反国库、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征信、反洗钱管理规定 |
给予警告,并处64 .6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 分行 |
2026年6月3日 |
三年 |
&nb sp; |
|
2 |
张某(时任陕西汉阴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行 长) |
安银罚决 字〔2026〕3号 |
对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 |
处1.5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 |
2026年6月 3日 |
三年 |
& nbs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