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 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相关贷款、信用卡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对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140万元,对刘晓凯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白艳超、何健、张洁、刘双警告。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 决定机关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变更风险管控不到位 、未按规定报告重要信息 系统突 发事件等。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罚款105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

2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变更风险管控不到 位、重要 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不足等。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罚款70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灾备恢复能力建设不足、重要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不足等。

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80万元 。

金融监管总局

4

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员

相关贷款、信用卡等业务管理不审慎。

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140万元。

对刘晓凯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白艳超、何健、张洁、刘双警告。

金融监管总局

5

太平财产保险有 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未按规定提 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 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

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3 7 3万 元。

对任杰、许龙、黄永军、陆涛、张玮、陈永兵、赵磊警告并罚款共计62万元。

金融监管总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