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 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 银 行山西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公示 表显示,山西易联 支付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因未履行风险管理措施;未落实有关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 制 度、业 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突 发事件应 急预案或 者用 户权益保障机制;未按 照规定报送、保 存相 关信 息、资料或者公示相关事项、履行报告要求,被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744975.0 7元,并处罚款572 万元。
王某春(时任山西 易联支付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 理)对山 西 易联 支付数 据处理有 限公司“未履行风险管理措施 ”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