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辛圆
财政部、海 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 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根据公告,此次政策调整将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自 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 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 年 9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公告称,自2027年4月1日起 ,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 池”)按照2% 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针对此次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为何实行分步调整,设置一年缓冲期,先按照 2%税率征收,一年后再将税率恢复到4%,有业 内人士接受人 民日报客户端采访时表 示,这样安排,一是充分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有利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促进政策平稳实施;二是考虑到光伏行业综合整治 “内卷式”竞争后正处于逐步企稳回暖期,所以适当延后对光伏电池恢复征税。
同时,部分新技术电池在一定期限内享受 消费税 免税优惠。

根据 公告,自20 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为促进节能环保,约束高耗能、高污染产品,我国自 2015 年2月起对电池征收4%的消费税。
作为新能源与储能领域的核 心基础件,电池产 业的政策适配性,直接关系到绿色转型成效与 产业链竞争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推动全 面绿 色转型,协同推 进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新华社在五的报道中援引业内人士的话称,此次政策调整顺应我国电池产业发展形势变化,有利于更好发挥消费税调 节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电池行业健康高质量发 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