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 7日晚间,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600735.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青岛证监局查实,公司在近四年间存在大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行为,且多期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与虚假记载,涉案资金累计发生额高达39.36亿元,长期隐 匿的内控与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正式浮出水面。
告知书披露,新华锦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根据告知书披露的违法事实,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期间,ST新华锦及其 下属子公司资金通过中间方辗转划转的方式,最终流向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占用。
该占用行为持续时长接近四年,整体规模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其中2021年发生额1.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2%;2022年发生额5.61亿元,占净资产比例升至49.21%;2023年发生额4.54亿元,占净资产的29.44%;2024年占用规模大幅攀升至15.82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 突 破100%,达到104.35%;2025年 仅前8个月,占用发生额仍达12.24亿元,占净资产的88.18%。截至违规行为终止,近四 年累计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39 .36亿元,约为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规模的3.7倍。股权结构显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为ST新华锦直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43.2 7%,新华锦集团则直接及间接持有鲁锦集团100%股权,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二者均属于法定关联方范畴,上述资金往来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始终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掩盖大额资金占用的事实,ST新华锦还存在财务数据调整的违规操作。监管查实,为 抹平期末资金占用余额,公司在2023年半 年度报告中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通过同步调增货币资金1.9亿元、调减 其他应收款1.9亿元的方式,虚增账面货币资金规模 ,隐 匿关联方资金占用痕迹,该调整金额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 总额的8.24%。
除此之外,新华锦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告知书披露,2021年 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相关定期报告中,公司均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多期定期 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违反了 《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基本要求。
结合案 件整体情节,青岛证监局考量了占用资金 已通过货币形式全部归还、部分当事人主动报告监管尚未掌握 的违法行为、公司积极追索资金及当事 人配合调查等从轻因素,拟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其中,对ST新华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5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10万元罚款,监管认定其对本次 违法行为存在默许纵容情形;对董事长张航、 时任新华锦集团总裁刘笃平等其余7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至25 万元不等的罚款。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本次处罚仍处于事先告知阶段,相关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以及要 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此次处罚早有预见。
今年3月17日,ST新华锦公告就披露,自2025年8月25日至今,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 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0元,资金占用具体解决方案尚未确定。
而去年8月25日,新华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归还。
公开 资料显示,ST新华锦前身为1996年登陆上交所的山东兰陵陈香 ,2007年完成 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新华锦,是山东省首家外贸上市企业。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三大板块, 分别是以发制品、纺织服装为核心的进出口贸易业务、石墨新材料业务以及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其中发制品出口长期为公司第一大 收入来源。
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持续承压,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13.37亿元,同比下降18.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虽较2024年实现4.70%的 减亏幅度,但已是连续第二个会计年度出现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