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宜宾商行”)发布公告显示,宜宾商行于2026年1月5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四川金融监管局关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覆》(川金监复〔2026〕1号),相关公司章程修订获正式批准,自2026年1月4日核准日期起生效。此前,宜宾商行已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决议案,相关进展曾通过多份公告及通函披露。随着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宜宾商行监事会自核准日期起依法撤销,监事会下设的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同步撤销,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一并废止,全体监事已确认与宜宾商行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需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