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原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下发的《河南金融监管局关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覆》(豫金覆[2026]11号),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已获正式批准,自2026年1月5日起生效。
公告披露,中原银行曾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相关公告、2025年10月20日发布通函,就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事宜进行说明,并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相关决议案。随着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中原银行自2026年1月5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监管法规规定行使;监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与监事会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亦同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