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6年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修订出台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此次《办法》修订中,我们对规章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全面拓展,并在全面监管中突出这4类重点监管产品。我们将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围绕原料、生产、标识三大关键环节,打出精准防控‘组合拳’,筑牢安全屏障。”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说。

王胜利介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实施差异化原料禁用管理。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收紧要求,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进行生产,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此外,要求纤维制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信息标识严要求,让消费者‘明白’选购。” 王胜利介绍,要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对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对于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通过组合拳,确保新规落地见效。” 王胜利说。

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监督抽查、质量监测、执法检查等手段,对重点产品实施更强力度的质量监管、更严格的质量标准、更全面的质量监测,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生产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规范标识标注,切实提升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旦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使用禁用原料等触及安全红线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王胜利说,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