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辛圆



  商务部1月22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欧盟近日发布相关文件,强制要求成员国在能源、交通、ICT服务管理等18个关键行业排除所谓“高风险供应商”。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何咏前表示,中国企业长期在欧洲依法合规经营,为欧洲民众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有力促进了欧洲电信和数字产业发展。欧盟却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中国企业列为高风险供应商,限制中国企业参与5G建设。中方坚决反对欧方对中国企业的歧视行为和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的错误做法。

  1月21日,环球时报援引英国路透社的报道称,欧盟委员会于当地时间1月20日公布《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计划在包括5G通信、半导体、电力系统、自动驾驶、医疗设备等18个关键领域,逐步淘汰所谓“高风险供应商”的组件和设备。

  根据草案内容,新措施的适用范围涵盖了18个被欧盟委员会认定的关键行业,具体包括探测设备、联网和自动驾驶车辆、电力供应和储能系统、供水系统、无人机和反无人机系统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及云服务、医疗设备、监控设备、航天服务和半导体等核心科技领域。

  “随着新的网络安全方案出台,我们将拥有更好的手段来保护关键(信息和通信技术)供应链,并果断应对网络攻击。”欧盟执委会副主席维尔库宁(Henna Virkkunen)在声明中说,这是确保欧洲技术主权、提升整体安全的重要一步。

  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周三的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报道,对此表示严重关切。中方敦促欧盟避免在保护主义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否则,中方必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郭嘉昆表示,欧盟委员会罔顾中国企业提供安全、优质产品的基本事实,罔顾中欧在数字网络领域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潜力,以安全为由大搞政治操弄,不仅严重阻碍欧盟自身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还将严重损害欧盟市场开放形象,严重影响各国企业赴欧投资信心。

  此事件也引起了有关商协会的广泛关注。

  1月22日,欧盟中国商会发布声明称,近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扩大《网络安全法》(CSA 2)适用范围,并在多个关键领域对高风险供应商引入具有强制性和时限性的排除措施。商会表示严重关切并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