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 日, 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乐 都 公 安分局发布了关于举 报农 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称,为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防范和 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 就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 行为有关事项作出通告。

通告显示,重点举报的违法行为包括 皮卡车、低速载货汽车、 三轮汽 车、拖拉机、农用机械 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客货混装,以及面包车、农村短途客运车辆超员载客、非法营运的;

驾 驶已达报废标准、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 驶或使用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存在醉酒驾驶、饮酒驾驶、驾驶无牌证机动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以及吸食 、注 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超速、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让 行导致路口秩序混乱,以及货车超限超载等具有明显主 观恶意、极易导致严重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受理区域范围包括乐 都区域内所有县乡道、村道,以及田间机耕路、施工工地周边道路、种植养殖园区周边道路 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区域。

举报要求,举报需 提供清晰、完整的照片 或视频证 据 (能明确识别违法车辆号牌、违法事实、违法地点及时间),举报信息真实有效,严禁 诬告陷害、伪造证据。

通告还称,经核查举报线索属实后, 将根据交通违法行为轻重 等级,视情给予奖励。同时严格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严防个人信息 泄露。举报电话:110、0972-7711816。

据新华社报道,7月1日19时许,海东市乐都区寿乐镇李家台村村道发生一起车辆翻坠事故,造成8人死亡。据了解,该车为一辆皮卡车,事故发生时共载有15人,4人当场死亡 ,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7月2日晚间,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701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寿乐镇李家台村车辆单方面翻坠事故有关情 况及处置 工作通报。

通报称,经核查,海东市乐都区寿乐镇李家台村村民赵某中于7月1 日上午7时许约同村 14名村民到其药材地锄草。19时许,赵某中驾驶自家皮卡车载乘14名村民回家途中,在机耕道路上发生 翻坠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4人现 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含赵某中),7人受伤在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