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贸易代表办公室23 日发 布公 告 , 宣布依据《1974 年贸 易 法》 第301 条,以所 谓“强迫劳动”为名对数十个国 家和地 区加征10 % 至12 .5% 的关税, 以替 代即将 到期的全 球进口 关 税。新关税 将 于美 国东 部 时间2 4日生 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