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 面 新闻记者 | 冯 丽君
深圳的吴女士近日起诉了和谐健康保险北京分公司,案件一审于7月22日在深圳开庭。
据界面新闻了解,吴女士于2020年12月为自己投保了和谐健康保险一款缴费期30年的重疾险,已缴费5年 。在2025年底第六年续保扣费时,因吴女士银行卡余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
案件争议在于,和谐健康保险在扣费失败后,保单进入宽限期的60天未行催告,却在宽限期过后 的第一天通知吴女士“保单已失效”。在吴女士第一时间要求复效后,和谐健康保险却告诉吴女士复效需重新体检、重新核保。
针对本案件,界面新闻记者曾向和谐健康保险发送邮件,并三次致电和谐健康保险北京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将反馈给相关部门,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根据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情况来看,宽限期内保险公司催告投保人未成功缴费属于行业 惯例。在今年以前,这一惯例和谐健康保险也曾履行。而吴女士所经历的和谐健康保险在宽限期内的完全“静默”并非孤例。

突然的“静默”
2025年12月19日,和谐健康保险短信通知吴女士,续期缴费日为2025年12月26日,应交保费金 额为3984元,同时提示其预存足额保费。
扣费失败后,保单进入60天宽限期。宽限期内和谐健康保险未通过短信、电话、邮件或其他可证明送达的有效方式向吴女士进行催告。
在宽限期后第一日,即2026年2月25日,和谐健康保险短信通知吴女士保 单失效。吴女士立即提出复效申请,和谐健康保险客服对其表示,保单已失效,复效需重新体检、重新核保。
和谐健康保险2026年3月13日向吴女士发送的《保全二核体检通知函》罗列的体检项目足有 数十项。体检费用 需吴女士自行承担。
“合同约定协商复效,他们(和谐健康保险)表示体检项目必须按照他们要求来,无法协商。”吴女士对界面新闻表示,“签约的时候没有约定复效需要体检,也没 说明需要针对个人情况增加体检项目,到目前为止也没说明这么多体检项目的合理性。”
上海的小米(化名)也遭遇了与吴女士类似的情况。她投保了和谐健康保险一款重疾险产品,已连续缴费四年。
“在往年缴费过程中,2024年保费扣费失 败时,和谐健康保险曾正常发送扣费失败短信提醒,我及时补缴,保单从未出现中止情况。基于和谐健康保险长期、固定的服务惯例,我一直默认:扣款异常一定会收到官方提醒。”小米对界面新闻表示,“但2026年本次扣费失败、整个60天宽限期内,和谐健康保险无任何短信、电话、邮件等提醒。因服务提醒完全缺失,我依据往年习惯默认扣费成功,对保单失效一事 完全不知情。”
小米告诉界面新闻,如果按照和谐健康保险所要求的项目进行体 检,至少需要花费3000元。
吴女士与小米均向界面新闻表示,在今年以前,和谐健康保险会对保险续期扣费失败进行催告,但今年以来,和谐健康保险却在60天宽限期内完全“静默”。
催告为行业惯例
那么,针对吴女士与小米的情况,保险业内惯例如何?
从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在60天宽限期内,保险公司会穷尽各种方式通知投保人未缴费成 功。
某健康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公司会以短信方式告知,部分长险会有电话或智能外呼。”
“一般不仅会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甚至还 会往投保人填的地址寄送信函。”某银行系寿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界面新闻,“事实上,不通知的话 也会影响保司自身的续保率。”
“一般情况,保险公司会在60天宽限期内,以短信、纸质函件、电邮或服务人员电联的形式通知客户扣款失败。” 某头部寿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界面新闻,“35天催缴期内以短信、纸质函件(电邮)通知;停效通知书通过短信通知,白名单客户寄发纸质函件或电邮;服务人员电联作为补充的通知形式,通知频次和时效根据个人工作计划和安排各不相同。”
其次,宽限期后保单一般以认同失效处理,但复效则根据保司不同,流程有所不同。
“宽限期 后的第一天其实已经不属于宽限期内,大部分保司都有标准化的复效流程,消费者需要按 相关流程申请处理。”上述健康险公司内部人士称。
“在宽限期后的5日内,通常只需客户补交保费即可恢复保单效力,无需重新审核。”上述头部寿险公司相关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对于需要重新审核的复效单,我司会根据险种特点、失效期内客户健康风险变化情况、失效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需要下发体检,并不是所有复效保单都需要体检。”
“下发体检不代表拒绝复效,而是要了解客户在保单失效到申请复效期间的健康状况,健康情况满足要求的仍能复效成功。另外,体检项目会根据个案情况来下发 。”上述头部寿险公司相关人士补充道。
“在宽限期过后提出复效,我们大概率会要求投保人重新体检、重新核保。”上述银行系寿险公司人士告诉界面新闻,“在保单已持续五六年的情况下,我们主要看的是这五六年期间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发生的变化,而非这宽限期过后数天的变化。”
“站在保司的角度来说,保司已经给了60天的宽限期,但投保人没有利用好这个宽限期,那么保单就失效了,复效对于保司来说就是当作一张新单处理。”上述银行 系寿险公司人士解释称,“保司这么操作是因为还要考虑再保的问题,这种情况再保都不一定会让它合进去的。”
不过,该银行系寿险公司人士强调,“这也是建立在宽限期内保司通知到位、不存在潜在消保风险的情况下。”
是否违法违规?
在吴女士的案例中,和谐健康 保险是否有违法违规之处?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零提醒’行为可能存在服务瑕疵,但从现 行法律规定来看,保险公司在宽限期内没有法定的提醒义务,因 此该行为难以被直接认定为违法违规。 ”北京寰一律师事务所刘思含律师告诉界面新闻。
刘思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仅规定了投保人按期缴费的义务,以及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30日或超过约定期限60日未缴费时合同效力中止的法律后果。该条款并未对保险人课以在宽限期内必须多次提醒或必须成功提醒的法定义务。因此,除非消费者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中有明确、具体的特别约定,否则保险公司的沉默行为本身不违反现行强制性法律规定。
吴女士向界面新闻提供了和谐健康保险递交法庭的证据清单,该清单显示,涉案《人身保险电子投保单》第五部分交费方式载明“3.本人同意若因账户挂失、账户冻结、账户余额不足或其他非银行原因造成转账不成功,致使产生保险合同中止、终止等后果或投资账户的费用损失,由此引发的责任概由本人承担。”涉案《客户服务指南》载明:“长期险(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缴费自约定缴费日起60天为宽限期,若超过宽限期续费保险费仍未缴纳,该险种效力将自动中止。”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保 险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投保人提出恢复效力申请并同意补交保险费 ,除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在中 止期间显著增加外,保险人拒绝恢复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那么,在宽限期后的一天之内,和谐健康保险是否有充足理由要求消费者重新体检?
刘思含告诉界面新闻,消费者失效仅一天便申请复效,保险公司要求重新体检的依据并不充分;保险公司需要举证证明消费者在这不足一天的时间内存在“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倘若保险公司无法举证,那么其拒绝按原条件复效的行为就可能涉嫌违法。
“这里的核心点在于‘显著增加’的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本案的失效时间仅不足一 天,若无确凿证据证明消费者在此短短一天期间罹患了足以显著影响承保条件的重大疾病 ,保险公司就不能仅凭一句‘需要重新核保’就拒绝原条件复效。”刘 思含告诉 界面新闻,
刘思含强调,此外,《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等法规也要求保险公司在处理复效等服务时,应遵循便捷、 高效的原则,不应设置无理障碍。因此,保险公司不当抬高复效门槛的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和谐健康保险递交法庭的证据清单显示, “涉案保险合同内的健康告知异常补充问卷载明,原告吴女士于投保时存在甲状腺结节、甲状腺包块、甲状腺囊肿等病症,保单中止期间原告的健康状态可能已发生变化,在没有原告最新体检报告的情况下,被告无法对中止期内原告的风险程度进行判定,被告要求体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双方各执一词。关于本案后续如何判决,界 面新闻将持续跟进报道。
据公开信息,和谐健康保险于2006年获批正式开业,是全国性、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之一,在全国设有15家省级分公司,37家中心支公司和5家支公司,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因处于风险处置过渡期,2017年至2025 年和谐健康保险均未披露年报及偿付能力报告。
根据和谐健康保险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公司经营成果稳步向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8.26亿元、规模保费收入634.58亿元。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显示,当年营业收入为753.25亿元,原保费收入641.16亿元。
消保方面,2025年 度,和谐健康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结果为2C级,总体得分为75.6分。2025年收到全量投诉案件1773件(注:案件数为去重数据),收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转办投诉316件(注:通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