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1 2日金融一线消息,广西金融监 管局发布关于对违法违规使用“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字样经营主体进行整改的公告。

  广西金融监管 局 表示,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业务属于金融特许经营业务。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保险代理”“保险兼业 代理”“代理保险”“ 保险经纪”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如实际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保险经纪业务的,须依法取得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及派出机 构的许可 ;如不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且未取得相 应许可的,请尽快 到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及经营 范围变更,删除“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代理保险 ”“保险经纪”等字样。未 按本公告要求整改的经营主 体,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 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存 在违法 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