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 联邦法院周五裁 定,去 年在一 桩重大隐私集体诉讼庭审中胜诉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家律所 ,将获得1.4 67亿美元作为案件代理费。
这笔律师费将拨付给博伊斯席勒弗莱克斯纳律师事务所、萨斯曼戈弗雷律师事务所以及摩根‑摩根律师事务所, 金额 占到谷歌4.4亿美元总 赔偿判决的三分之一。
这起案件历时近六年,三家律所全程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办案。去年,律所成功说服陪审团:即便用户在账户设置中关闭隐私开关,谷歌依旧侵犯了这9800万用户的隐私权 。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理查德西博格在准许律所费用申请的裁决书中写道,该金额“数额巨大,但鉴于案件本身的特殊属性,以及律师团队堪称典范的办案表现,该费用理所应当。”
西博格称:“如此高额的律师费,难免让人直觉上感到不适。律师因胜诉拿到丰厚报酬,而9800万名集体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每人最终 到手补偿不足5美元。”
但法官表示,这本质就是集体诉讼制度的特点;并且 律师以风险 代理承接本案,承担了巨大风险。
本案核心围绕谷歌账户设置 内的隐私开关。该开关告知用户,关闭 开关后谷歌就不会在第三方应用中采集用户数据。陪审团认定,谷 歌违背承诺,即便用户关闭名为“网页与应用 活动”的该开关,仍持续收集用户数据。
在周五公布的另一项裁决中,西博格驳回原告提出的重审申请, 原告申请重审的理由是陪审团 所 接 收的损害赔偿证明标准指引存在不当。在结案陈词阶段,原告曾请求陪审团判处310亿美元赔偿金。
该法官的裁决同时驳回谷歌提出的第二项驳回本案 的动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