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 7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了印发的网络食 品 销售 相关 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下称清单), 要求各地督 促网络食 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食 品直播 电商平台、入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等经营者落 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风险防控落实到最小工作 单元。
清单内对网络食品的风险点、风险管控环节、风险描述及风险管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清单显示,在风险管 控制度 机制中明确,未建立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 制度、未建立黑名单制 度都属于风 险点,要求通过网络平台规则建立分 级分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黑 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涉及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及监督 管 理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 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加强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相关主体管理,防止其通过更换账号、重新注册账号等方式逃避 惩戒;鼓励直播电商平台 经营者之间共享黑名单相关信息,对相关 主体采取信用管理措施。
在网 络食品销售主体身份资质等信 息审核方面,清单要求,对申请进 入平台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直播间运营者,明确审查登记的资质信息内容、核验方式及 频次等要求;至少每6个月对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清单要求,按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平台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相关身份信息。
清单内风险管控内容之一。
在行为管控方面要求,网络食品 销售 的直播人员、 机构等不得使用技术手 段或者设备设施明显改变食品的 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对食品的感 官认知;不得明示或 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 治 疗功能,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除保健 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将普通 食品 、特殊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 资质认定的食品 检验机构出具的食 品检验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