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销售人员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被陕西金融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寇宜生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张巍因欺骗投保人,被陕西金融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李漫因销售人员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销售人员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 |
对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
陕西金融监管局 |
|
2 |
寇宜生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
对寇宜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
陕西金融监管局 |
|
3 |
张巍 |
欺骗投保人 |
对张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
陕西金融监管局 |
|
4 |
李漫 |
销售人员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 |
对李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陕西金融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