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1913%股权的议案》,公司拟收购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帜生物”)36.1913%的股权。
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之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期限已过,经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野青、王占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向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喜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庆明、庄金辉、董燕、刘卫兵发送了《股份转让协议终止通知函》,终止此次收购事项。未来,在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等领域,各方将继续保持开放协作的态度,共谋发展机遇。
鉴于本次收购的付款先决条件未达成,新华医疗未支付任何款项,且标的股份非因交易任何一方原因未能按期交割,新华医疗不存在违约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