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1.06万元。
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3.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4.未按规定收缴假币;5.未按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6.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
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
1 |
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运银罚决字〔2026〕1号 |
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3.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4.未按规定收缴假币;5.未按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6.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1.06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 |
2026年2月6日 |
三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