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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块地里,别人家的小麦长势喜人,自家的小麦却又矮又黄之后甚至成片地枯萎死亡,这是为何?
13 家农户小麦枯萎
2022 年 5 月,正是黄河以南粮食主产区河南小麦的拔节孕穗期。然而此时,河南省内乡县马山口镇郑湾村的郑铁柱眼瞅着自家的麦田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同一块地里,别人家的小麦又肥又壮,不知什么原因他家的小麦又矮又黄,也没见孕穗,这可急坏了他。连续一周,郑铁柱又是追肥,又是喷灌浇水,然而他家的小麦仍然不见起色。半个多月后,他家的小麦竟然成片地枯萎死亡了。
同村和郑铁柱有同样遭遇的还有 12 户人家,他们的共同点是购买使用了 " 肥德利 " 等牌子的化肥。是不是化肥的问题?村民怀疑化肥有假,遂报警。
公安机关遂邀请农业专家对郑铁柱等 13 家农户家剩余的化肥做成分分析,发现这些化肥全部为假化肥。使用该假化肥会造成土壤板结、酸碱失衡等问题,直接导致麦苗枯死。
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经初步侦查,该案涉及面广、案情复杂、被害人众多,认定难度大。案件被逐级上报,被公安部列为 " 全国 7 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 之一,予以挂牌督办。2022 年 7 月,内乡县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共同研究侦办方向和证据标准。
侦查期间,办案检察官克服重重困难,会同侦查人员远赴湖北随州,河南安阳、郑州等地,通过逐笔核实生产时间、销售数量、相关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巩固证据。历时 3 个多月侦办,单小强、王俊等 10 人生产销售伪劣氮磷钾复合肥的犯罪事实逐步露出水面。
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的化肥成本增加和价格上涨,化肥农资竞争日益激烈。2021 年 3 月,具有生产农资化肥资质的河南省某科技研发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连年亏损。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小强一心想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但是化肥是刚性需求生产物资,国家管理比较严格,想要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并不容易。
于是,单小强动起了脑筋,他以某科技研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先后找到多个农业研究所专家咨询,详细了解各种化肥的原料成分和成本价格。最后,他把目光锁定在了市场上最畅销的复合肥上。
他得知复合肥由于用途不一,当时国内还没有严格的生产标准,只要掌握好比例,难以识别出假化肥。具有生产过复合肥经验的单小强就决定用 " 偷工减料 "" 偷梁换柱 " 的办法生产价格低廉的复合肥(假化肥)营利。于是,单小强找到公司股东王俊商量,考虑用替换复合肥中原料最贵的钾肥来降低产品成本。王俊欣然答应共同 " 作假 "。
2021 年 4 月,单小强公司采取使用草木灰、矿渣、生活垃圾等低廉原料混入复合肥中来替代钾,或添加极少量钾肥的方式生产出 100 多吨假化肥,因其价格便宜,很快就销售一空。
看到商机的单小强和王俊准备抓住春季化肥需求量大的时机,抱着 " 大赚一笔就收手 " 的想法开始操作。因其公司化肥产能有限,两人商议找合作商共同赚钱。他们很快就找到了河南、湖北的 4 家农资生产公司串通合谋,采取使用低端原料替代钾或添加极少量钾肥的方式,大肆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 肥德利 "" 黄河人 "" 先农乐 " 等牌子的假化肥 2100 余吨,以每吨 1700 元至 2500 元的价格(正品化肥的市场价是每吨 3500 元至 5500 元)销往河南南阳、信阳、驻马店、安阳、新乡和湖北随州等 10 余个市县的农资市场。他们共销售假化肥 510 余吨,涉案金额 160 余万元,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侵害农户合法权益,造成小麦减产绝收,严重危害当地的粮食安全。
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
2022 年 9 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先后将单小强、王俊等 8 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涉案地域广、人员多的情况下,办案检察官团队高质效办案,克服重重困难,安排远程会见、阅卷,逐笔核实生产时间、销售数量、相关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多次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巩固证据。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犯罪团伙 8 人中,针对其中 6 名犯罪嫌疑人可能有投案自首情节而公安机关未予认定的情况,办案检察官通知公安机关补充证据,依法认定;在发现对主要涉及的河南省某科技研发公司及其合伙、为其生产假化肥的另 4 家农资生产公司应当指控为单位犯罪而未指控的情况,遂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在引导公安机关查证涉案单位相关信息后,检察机关以单位犯罪提起公诉;在后期并案审查中,发现有涉案某科技研发公司另两股东杨桐、董素幕后指示销售大量假化肥犯罪事实有遗漏,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追诉。2022 年 10 月 18 日、12 月 8 日,内乡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两批对这 10 名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3 年 10 月 16 日,内乡县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单小强、王俊等 10 人有期徒刑八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共计 160 万元;5 家涉案企业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共计 182 万元。
判决后,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判决时,发现法院对该案部分被告人量刑不均衡,存在多个罪责刑不相适应情况。为此,内乡县检察院依法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2023 年 12 月 27 日,南阳市中级法院在二审审理中发现原判决存在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遂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内乡县法院高度重视,院长亲任审判长,重新组成合议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内乡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根据重审提纲,充实所有证据链,并再次提起公诉。
2024 年 12 月 26 日,内乡县法院重审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并作出重审判决:单小强、王俊等 10 人均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共计并处 195 万元罚金;被追诉的 5 家涉案犯罪企业及直接责任人全部被刑罚追责。宣判后,单小强、王俊等 3 名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和 5 个涉案单位均认罪服判。
2025 年 4 月 28 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制售假化肥团伙 3 人上诉,维持原判。
打假护农,制发检察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治理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规范县域农资销售市场秩序,保护中原粮食安全,2025 年 3 月,内乡县检察院结合涉农办案实际,向该县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化肥等农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排查和普法宣传,教育农民谨防上当受骗,全力服务保障中原粮仓建设。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治理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工作专项活动。内乡县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专项小组,开展 " 农资打假 " 等农资安全生产及普法宣传,利用节假日时机,向农民发放农资识伪辨假等法律法规和安全宣传资料 3 万份,悬挂宣传条幅标语 900 多条。同时,到乡镇销售农资站点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店铺 150 余家,发现问题线索 10 余条,查扣、收缴全部假冒、伪劣农资,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安全生产意识,有效规范了该县农资化肥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
(文中涉案品牌、人员均是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 月上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13 家农户的麦苗为何都枯萎了?》
编辑丨黄莎 王丽 设计丨刘岩
文丨朱成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