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第三期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前提下,按照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赎回第三期优先股。近日,公司收到金融监管总局答复,对赎回第三期优先股无异议。为此,公司拟于2026年2月11日赎回第三期优先股。

1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第三期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前提下,按照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赎回第三期优先股。近日,公司收到金融监管总局答复,对赎回第三期优先股无异议。为此,公司拟于2026年2月11日赎回第三期优先股。
